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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内蒙古区县级行政区划数据

数据详情

       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,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明文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、县级行政区、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;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、县、乡三级,具体实行如下原则:(1)全国分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;(2)省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;(3)县、自治县分为乡、民族乡、镇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、县。自治州分为县、自治县、市。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。

         1:100万内蒙古区县级行政区划数据,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基础,结合地图册、地图集、地图志、土地利用规划图、发展规划图等本底资料,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开展行政区划地图矢量化工作,覆盖全国陆地范围和包括台湾岛、海南岛、钓鱼岛、南海诸岛在内的主要岛屿及其临近海域,数据整体现势性为2012年。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,1985国家高程基准,经纬度坐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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